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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“舞”者有舞台
来源:江海区文化馆时间:2016-05-05

——江海区“广场舞”管理有方

 

入夜,在江南文化广场、外海五大祠广场、礼乐新民灯光广场以及各社区的文化小广场,活跃着50多支各类大大小小广场舞队伍;大家齐聚在一起,随着音乐,用她们那优美的舞姿,跳出她们火一般的热情。广场舞已经成了中老年人乃至青少年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、最常见的活动。但同时,广场舞也引发了如“争地盘”、“斗大声”等矛盾和“乱”象。
    
江海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十分重视“广场舞”的发展趋势,用“管理与自律”的管理方式、“培育与疏导”的引导方法,使全区的“广场舞”活动文明、健康、有序地开展,取得由“乱”变“治”的良好变化。

    一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“广场舞”

针对“广场舞”乱象问题,江海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坚持用制度规范管理“广场舞”,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,努力营造“文明舞蹈”氛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江门市市民文明公约等法规、民约,制定了《江海区江南文化广场广场舞管理办法》,以江南文化广场为主场辐射各街道及社区。“办法”一共十条,在活动场地、活动时间、音响音量等等方面作了硬性的规定。既给“广场舞”搭建欢快活动舞台,又还市民文明和谐的休闲环境。

二、制定文明公约,提高“广场舞”队伍自律及自我管理的能力

   为了规范“广场舞”的活动行为, 江海区文化广电体育局2013年就制定了《江门市江海区江南文化广场广场舞活动文明公约》,每年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(各街道也根据各自的实际相应制定)。指定开展广场舞的团体或组织,确定一至二名责任人,签订自律公约,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;如无明确约定,则视音响器材提供者或领舞者、活动主持人为责任人,让“广场舞”队伍加强自我约束、自我管理。营造人人遵守公德,严格自律的良好氛围。

三、做好培育服务,让“广场舞”队伍健康成长

广场舞在组织方面由于属于一种自娱自乐性质的松散型活动形式,所以基本上处于自行组织、自由活动的自发状态,每支广场舞团有可能会有一位领队老师或指导者,但是,基本没有比较正规的组织者和相应的引导管理举措,也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。根据这种状况,江海区文化广电体育局采取有效措施:一是完善组织管理,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,全面掌握全区“广场舞”队伍、广场基本现状,实施三级管理:区代表队由江海区舞蹈协会管理;街道代表队由街道文体中心管理;其余的由社区居委会管理。二是组织培训服务,每年都组织“广场舞”的文艺骨干、教练员、辅导员进行免费培训,至目前已举办30多期;区文化馆将广场舞的推广活动作为文化惠民工作的一个重点,创编《人人跳原创艺术广场舞》视频教材一套,免费培训师资并发放教材,得到群众广泛好评。三是举办交流比赛,江海区每年都举行大型的广场舞比赛,如:2013年“我健康、我快乐”、2014年“舞动江海—百姓健康舞大赛”、2015年“人人跳”等主题比赛,把活动作为文体惠民的重要举措之一,旨在为广场舞团队及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、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。与此同时,江海文化广电体育局经常组织队伍参加省市举办的广场舞比赛,并取得佳绩:2011年代表江门市参加广东省首届社区文化节获得“金奖”和“银奖”各一名;参加江门市2011年“我舞蹈 我健康”百姓健康舞大赛及汇演,获得“金奖”。 2012年,我区三支参赛队分别获得江门市百姓健康舞广播电视大赛金、银、铜奖;创作百姓艺术健康舞《厨房欢歌》、《相亲相爱》获得广东省百姓艺术健康舞展演“最佳创编奖”,并入编《2013年广东省百姓艺术健康舞教材》(第一辑)。我区的广场舞健康发展,为我市创建全国“舞蹈之城”、荣获“全国百姓健康舞文化惠民示范城市”,作出了贡献。

   我国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,广场舞已经成为大众生活当中喜闻乐见的一项公共活动,既丰富了生活也利于身心健康,成为了中老年甚至青少年新生活的有效载体。只要我们加强管理、正确引导,多方培育,广场舞必将能健康、文明、有序地发展,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。(何为民报道)

图为:在江南文化广场举办的广场舞培训班。

图为:广场舞队伍在参加比赛之前的练习。

图为:辖区群众踊跃参与广场舞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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